单位概况
        陇县早在1949年7月成立了陇县人民文化馆。
  1953年更名为“陇县文化馆"。1955年县文化馆迁址于今天法院处。1958年迁于今东街蔬菜门市处,1968年电影、书店、剧团、文化馆合并组成了”毛泽东思想宣传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恢复文化馆机构。1979年文化馆、图博馆分设办公。1987年全馆增至10人,设美术、摄影、创作、戏曲等四组。为了开展业务,馆址曾先后五迁到今址。
    1989年文化馆被省文化厅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职能任务 
    文化馆是国家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与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搜集、整理、开发、研究非物质文化艺术遗产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
   文化馆在全县开展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的所有群众文化活动,陇县文化局及政府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中,承担着组织、协调、策划、实施的职能;对群众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故事、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演出、展览进行辅导、培训和实施;组织文化交流团队进行文化交流;面向社会开展艺术教育和培训,辅导、培训各门类业余文艺骨干及文艺爱好者;管理、辅导各类馆办业余文艺团体;进行馆站指导,辅导、培训文化馆站专业干部;负责全县群文工作调查、研究;开展群众文化理论及各专业学术理论研究;编辑出版发行群文信息、群众文艺创作、理论刊物和各类业务资料;搜集、整理、保护、开发、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等。
  文化馆将不断加强自身功能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承办一流活动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在陇县群众文化事业中的"龙头"作用,大力开拓文化交往空间。希望能与各地的朋友一起,携手合作,为繁荣陇县的群众文化,促进国内外文化交流,做出新的贡献。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是本馆事业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全馆的财务、统计、文秘、档案、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全馆的人事、劳资、基建购置和公产的管理;负责全馆党务和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馆领导处理日常后勤事务;管理文化产业、以文补文等经营性活动。 
    业务部 
 
      业务部是本馆基础业务部门,为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创作、研究以及馆(站)建设的综合业务职能部室,承担群艺馆的所有业务任务。
    现有:群众音乐辅导1人(包括声乐、器乐) 
 
    音乐舞蹈辅导1人 
    
    书法美术辅导1人 
 
    文学创作辅导1人
 
    民间美术研究1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人 
 
摄影辅导1人
 
   联系方式:
 
    地址:陇县东大街6号
    邮箱:721200

单位概况
  • 陇县秦源文化产业园荣获第五批陕西省文

    陇县秦源文化产业园荣获第五批陕西省文

  • 省艺术馆唐馆长一行来陇县_陇县文化馆

    省艺术馆唐馆长一行来陇县_陇县文化馆

  • [转载]陇县理论读书和文明礼仪演讲大赛

    [转载]陇县理论读书和文明礼仪演讲大赛

  • [转载]陇县9名青年演员在《宝鸡市百名青

    [转载]陇县9名青年演员在《宝鸡市百名青

  • [转载]陇县固关镇穆家庄农家书屋被评为

    [转载]陇县固关镇穆家庄农家书屋被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