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馆:
根据文化厅陕文艺(2015)2号文件的通知内容,现将关于开展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主题的美术创作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送时间:2015年5月18至5月30日前,各县区文化馆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作品的验收、申报等工作,并汇总推荐意见。
二、报送地点: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美术部
三、展览时间:2015年6月左右,将评选出的优秀美术作品在宝鸡市群众艺术馆进行展览,择优秀作品报省文化厅,展览具体安排要求另行通知。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