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社火

[转载]全国陇州社火摄影大赛征稿启示_陇县文化

点击量:   时间:2018-11-04 11:47

为进一步挖掘、保护、宣传这一民俗瑰宝,陕西省摄影家协会、中共陇县县委、陇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联合举办 “中国陇州社火”摄影大奖赛

[转载]全国陇州社火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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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全国陇州社火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主 办: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陇县县委 

陇县人民政府  

承 办:宝鸡市摄影家协会

县委宣传部 

陇县文化广电局

陇县文物旅游局

 

 

 

 

组织机构

特邀顾问胡武功(省文联副主席、省摄影家协会主席、著名摄影家、摄影评论家)

顾  问:杨宝玉(中共陇县县委书记)

主  任:吕千军(陇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赵一键(中共陇县县委副书记)

        许道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晔平(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笃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冯  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小红 (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晓伟(省摄协副主席、市摄协主席)

李振成(省摄协副主席)

陆柯仑(省摄协副主席)   

董发亮 (省摄协副主席)

仵晓忠(秘书长)

 

活动时间:2011年2月11日(正月初九)----2001年2月17日(正月十五),主办方将在全县各乡镇组织特色社火游演活动

征稿时间:2011年2月17日----2011年5月31日

颁奖时间:2012年陇州社火艺术节上颁奖

活动内容:在社火艺术节期间所拍摄的有关陇州风情和陇州社火的摄影作品,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集作品,邀请陕西知名摄影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及终评,评出入选作品100幅,从中选出金奖作品1幅,银奖作品2幅,铜奖作品3幅,佳作奖80幅。以上作品由陇县县政府收藏,用于以后的统一对外宣传,同一作者入选作品不超过3幅。

作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一律制作为5x7英寸的照片,同时提交该作品不小于3M的电子文件并附光盘。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单幅、组照不限,体裁不限。在每幅(组)作品的后面,写清作品的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来稿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

奖项设置:

金奖1幅  奖金2万元、奖杯一尊、证书一份

银奖2幅  各奖1万元、奖杯一尊、证书一份

铜奖3幅  各奖5000元、奖杯一尊、证书一份

佳作奖80幅  各奖 500元、证书一份

 

详情请登录 陕西省摄影家协会网 http://www.soso.com/q?w=www.sxpac.com.cn&unc=y400010&ie=utf-8&cid=union.s.wh

投稿地址:陕西陇县文化馆  邮编:721200 座机 4601735 电话  1587737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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