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批准公布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其中我县申报的陇县染色剪纸、陇县花灯制作技艺被列入陕西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据悉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是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经层层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省政府批准将10大类80个项目列入陕西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陇县染色剪纸和陇县花灯制作技艺是我县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郁的陇县地方特色。这两个项目的入选对继承和弘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宝鸡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陇县文广局)